珠海一女子驾实现共享汽车投海轻生 其不良行为涉嫌故意地损毁财物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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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时间:2024-07-09 10:58:31

文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吴国颂

图/受访者供

3月18日下午,在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突然发生一辆小汽车冲进海中的事件发生。事发时车内仅有一位男性驾驶员,该男子在车辆完完全全沉入海底前自行爬出并向远处游去。后该女子游回至海边时被迅速赶到消防人员和民警安全的营救上船。

经警方雏形调查结果,该男子姓林(34岁,暂住中山市坦洲镇),该女子自称有自杀身亡想法,驾驶的黑色小汽车是在外市租赁的实现共享汽车,其在驾车经情侣中路时,故意地将汽车驶入海水中中。目前仍然,事件还在进一步处置方式中。

对轻生男子施救

据悉,事发时正值海水中落潮,汽车落水后,在海水中中漂浮了暂短时间——。市民陈志偏见义勇为,第一时之间间第一次下水施救,他奋勇拉开汽车左后门叫驾驶员爬出,但驾驶员则表示他不想出来。后陈志成游上船找寻绳子准备好再次施救时,车内女子自行爬出并向远处游去。陈志成系退伍了军人们,他寒冷的天气海水中中施救时四肢多处被锋利的礁石划伤。

据详细介绍,林某驾驶租赁的汽车故意地投海,其不良行为涉嫌故意地损毁财物罪。有关主要负责人则表示,租赁来的汽车,租赁者只拥用以及使用权,而没有汽车的所有的权,此外珠海拖车租赁者负有代为保管好汽车的应该承担。故意地将车辆驶入海水中中,非常严重造成损害车辆其性能,通常而言能达到刑事追诉标准。按相关法律有关明确规定,类似于林某这样的状况,假如能积极地与车辆所属公司协商解决并赔偿金,也可以获从轻处理方式。

信息来源|羊城晚报?羊城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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